稿源:津滨网 编辑:刘阳 2019-02-16 20:03
津滨网讯(记者 胡淼报道)“我父母目前只有一位年满60岁,每月能抵扣2000元吗?”、“我买的是期房还在还贷款,我们夫妻是租房住的,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都能抵扣吗?”、“我的孩子在民办学校上学,能享受子女教育费扣除吗?”记者在天津开发区税务局举办的个所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辅导专题培训签到台前看到,纳税人已经开始迫不及待围着税务干部进行咨询。“请大家不要着急,在一会儿培训会上我会逐一解答大家关注的问题,手把手教大家如何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个税专家小龚老师耐心地解释道。
继10月1日上调个税“起征点”后,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12月22日正式亮相,将随着新个税法于2019-02-16起实施。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究竟怎么扣?扣多少呢?
据了解,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增加,对纳税人而言意味着个税负担进一步降低。按照新规,让我们来算笔账:假设小李和小赵是一对夫妻,且都是独生子女,共同育有一个女儿正在上小学,共同还一套房子的贷款(首套贷款利率),各自的父母均已超过60岁,小李月薪16000元,小赵月薪10000元。那么个税改革后,他们分别需要缴纳多少个税呢?
小李:2019-02-16前月缴纳个税(16000-3500)*25%-1005=2120元,2019-02-16起征点提高后月缴纳个税(16000-5000)*10%-210=890元,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后[16000-5000-4000(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10%-210=490元。
小赵:2019-02-16前月缴纳个税(10000-3500)*20%-555=745元,2019-02-16起征点提高后月缴纳个税(10000-5000)*10%-210=290元,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后[16000-5000-2000(赡养老人)]*30%=90元。
如此计算,仅以小李为例,每月应缴纳的税款降为490元,比今年10月1日后的890元个税因专项附加扣除又减少400元;比今年10月1日个税改革前应缴纳的2120元个税少缴1630元。
如此实实在在的减税“红包”如何才能妥妥的落袋呢?其实你离真正接收到减税降负的政策红包,还差最后一个步骤,就是让税务机关知晓自己有哪些扣除项。目前,天津市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工作已全面开展,纳税人2019-02-16后可以自行通过手机应用平台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客户端,登录并注册个人信息,可自主选择手机端或WEB端填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实现全流程“指尖办税”。纳税人可随时通过浏览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开发区税务局官方网站,或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开发税务微信公众号了解个税最新政策内容。
天津开发区税务局已对辖区内1月初发放工资的扣缴单位开展了现场培训和辅导,后续将在点面结合扩大政策宣传上再发力,通过电话语音提示、短信提醒、微信推送等方式进行多渠道宣传,让政策覆盖更广;对辖区内纳税人连续开展多场政策培训,进行面对面辅导,让政策解读更细;对重点税源企业主动上门,提供“一对一”服务,让税企距离更近,确保减税“红包”实实在在落入纳税人口袋。
相关链接:6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有哪些?
?子女教育:每月千元定额扣除新增技工教育
儿女上学,父母减负。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此外,暂行办法规定,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可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扣除标准执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继续教育:每月400元或当年36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扣除期限不超4年
给自己职业发展充充电,明年起学知识的同时,还能减税。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不过,减税优惠并非“无限期”。办法规定,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对非学历继续教育而言,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按36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要注意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以备检查。
大病医疗:限额增至8万元家属生病纳入考虑
家人患病,尤其是大病,总让人揪心又忧心。暂行办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
首套房贷:每月千元定额扣除最长20年
房贷较重,个税来减。暂行办法规定,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可达20年。值得关注的是,暂行办法明确了“首套住房贷款”定义,即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房贷要如何扣除?暂行办法明确: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照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
住房租金:每月定额分三档扣除800元到1500元不等
房贷可抵,房租亦可。根据暂行办法,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对于已婚人士来说,租金最终可否扣除取决于自己“另一半”的情况。根据暂行办法,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此外,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可与兄弟姐妹分摊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这也是个税改革完善赡养老人政策的初衷。根据暂行办法,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独生子女可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可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需要注意的是,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